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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評選2020年度實踐教學先進個人的通知
隨著國家強力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,實踐教學改革作為學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,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地位和意義愈顯突出。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實踐教學工作,樹立實踐教學改革與實踐的典型,積極營造實踐教學改革創新氛圍,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石河子大學實踐教學先進個人評選活動,
一、參評對象
2019—2020學年承擔本科實踐教學任務的一線教師,包括:
1.專職(兼職)從事本科教學實驗室工作,并在教學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中積極進取、踏實工作,在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實驗技術人員和兼職從事實驗室工作(實驗室日常管理、實驗教學、設備論證、設備研制、實驗室專項建設等)的教師及管理人員;
2.長期承擔學生學科競賽、創新創業項目的指導教師;
3.長期承擔本科學生實習、實訓教學任務的指導教師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工作態度和作風
⑴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、法令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,教書育人,為人師表。
⑵ 努力鉆研業務,主動承擔實踐教學任務,并能在工作中團結協作,互相配合。
2.成績和貢獻
在以下某一方面或幾方面成績顯著者或作出突出貢獻:
⑴ 在實驗教學和實習教學工作中成績顯著;⑵ 在本科教學實驗室建設、實驗室管理工作方面成績顯著;⑶在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、使用、維修等方面成績顯著;⑷ 積極開發、研制儀器設備和實驗裝置并取得優秀成果;⑸ 指導學生學科競賽、創新實驗項目成績顯著;⑹為學院實踐教學改革、發展、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。
三、評選安排
評選工作分為學院初評和校級審定兩個階段進行。
第一個階段:各院自行組織院級初評,推薦1名實踐教學先進個人,經學院公示后,12月16日前將《石河子大學實踐教學先進個人推薦表》及相關支撐材料報教務處實踐教學辦公室。
第二個階段:由教務處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審定,審定名單將在全校公示,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獲獎名單,頒發正式文件和獎勵。
聯系人:鄭浩 徐海濤
聯系電話:0993-2058589
石河子大學教務處
2020年1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