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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2020年度學籍管理先進工作者評選工作的通知
各學院:
為了嚴格規范學籍管理,全面總結我校2020年度學籍管理工作,促進學籍管理隊伍建設,調動我校學籍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,不斷提高學籍管理能力和服務質量,依據《石河子大學教職工獎勵辦法》(石大校發〔2020〕22號),參照《石河子大學本科教學管理先進集體及先進工作者評選辦法》(石大教發〔2018〕51號)文件精神,現決定開展2020年度學籍管理先進工作者評選工作。
一、評選對象:
從事學籍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的各學院負責學籍管理工作人員。
二、評選條件:
1.思想政治表現方面:
(1)熱愛教育事業,能夠作到管理育人,服務育人。熟悉國家和學校的學籍管理規章制度和政策。
(2)服務意識強,能及時解答、解決學生學籍相關的問題。
(3)工作認真負責,周到細致,任勞任怨,能夠真誠熱情、積極主動地為廣大師生服務。
2.業務工作規范方面:
(1)在新生學籍注冊與檔案整理,學年注冊及考勤上報,新生、畢業生圖像采集,學籍、學歷信息復核及畢業生檔案等工作環節中做到組織有序,記錄詳實,完成率高;新生保留入學資格、放棄入學資格學生信息準確,材料完整。
(2)在校生注冊人數信息準確,學籍異動信息、延長學習年限信息登記及時、規范、準確,異動信息登記處理能在異動2周內完成。
(3)轉專業、專業分流、學籍處理等工作程序規范,告知義務履行到位,資料完整。
(4)學生檔案管理工作細心、認真,科學嚴謹,記錄保存完整。
(5)積極參加學籍管理相關政策和系統操作的培訓,對教育部、學校學籍學歷管理相關政策制度學習、落實到位,對學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能積極思考并努力解決。
(6)熟悉并有效使用管理信息系統。
(7)有較好的溝通能力和協作精神,能主動、及時同本學院學生管理、教務管理人員有效溝通,聯系密切,確保業務順暢,配合到位。能積極參加學院教科辦與學辦的聯席會議,并及時通報學生學籍狀態和學業情況。
(8)業務工作未出現錯、漏等失誤。當年無教學事故。
三、評選要求與方式:
請各學院在認真做好年度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總結的同時,推薦、申報學籍管理先進工作者,填寫《石河子大學學籍管理先進工作者推薦表》,經學院審核推薦后,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將包含支撐材料的申報表(加蓋學院公章)和材料報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。學校將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公示和民主評議。
石河子學教務處
2020年12月3日